浙江宁波:50万元/人!宁波市为全市志愿者提供防疫志愿服务保险
发布者:新时代志愿者 时间2021-03-06为保障全市志愿者在参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志愿服务中的权益,2月5日,宁波市文明办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签订《宁波市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议补充协议》,为志愿者提供坚强的支持保障,解决后顾之忧。
补充协议内容:
鉴于目前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形势,经宁波市文明办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协商,同意在2019年9月10日签订的宁波市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协议(保单号为2019330215818400006890)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具体如下:
一、扩展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导致的身故责任。若志愿者在本次疫情防控的志愿服务活动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导致身故,乙方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保险金额为50万元/人。
二、本次扩展责任的保障对象为经宁波市文明办、团市委或志愿者协会认可的全市志愿者,包括宁波市各级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组织派遣的参加防疫志愿服务的各类志愿者。
三、本次扩展责任自2020年2月5日零时起生效,至国家权威部门宣布本次疫情结束日或原协议届满日(2020年9月9日)的早者终止。
四、如有与之前协议相冲突的内容,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此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志愿者协会已联合下发文件,就疫情防控志愿者关心关爱工作和志愿服务规范化工作作了专题部署,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原则,落实志愿者保险制度,积极帮助解决志愿者开展服务和家庭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志愿者
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文明办、民政局、团委、志愿者协会,各志愿服务组织:
当前,我市全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入关键时期,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响应号召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为切实加强对志愿者的关心关爱,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工作,现通知如下:
1.坚持组织化原则。严格按照党委和政府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在当地志工委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依法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2.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各级部门和志愿服务组织要比平时加倍重视志愿者安全防护的管理和培训,严格落实志愿者的防护措施和安全培训,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合格的严禁上岗。
3.坚持就近就便原则。志愿者要立足生活的社区(村)、楼宇,就近就便参加志愿服务。志愿服务组织要合理确定服务半径,原则上不跨区域开展志愿服务。
4.科学设置服务岗位。严格按需设岗,控制志愿者规模,合理设置志愿服务时长。所有志愿服务不搞主题活动,不搞集中仪式。
5.用好现代科技手段。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在线上开展志愿者的动员招募和培训管理。注重开发心理疏导、防护知识宣讲等多种形式的线上志愿服务,鼓励开设网上正面宣传引导岗位,做好信息沟通、舆论引导和氛围营造工作。
6.加强防护物资保障。优先保障直接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志愿者的口罩、防护服、消毒剂等防护用品供给。
7.落实志愿者保险制度。大力倡导志愿服务组织和需求方依托We志愿服务平台发布岗位,使更多的注册志愿者参与平台发布的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项目,享受市里统一购买的志愿服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8.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防疫一线志愿者开展走访慰问,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帮助解决志愿者开展服务和家庭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9.大力宣传选树先进。及时发现发掘、宣传报道疫情防控一线特别是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来的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及个人,弘扬志愿精神,传递正能量。
宁波市文明办
宁波市民政局
共青团宁波市委
宁波市志愿者协会
2020年2月4日